国家粮食局关于在吉林江苏湖南3省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

   日期:2021-12-27     浏览:191    
核心提示: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:  你公司《关于在部分地区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》(中储粮〔2015〕355号)收悉。

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:

  你公司《关于在部分地区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》(中储粮〔2015〕355号)收悉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局等部门《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》(国粮调〔2015〕80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自10月19日起在江苏省、10月20日起在湖南省、10月25日起在吉林省启动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粮食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2015年10月16日

 
打赏
 
更多>同类政策法规

推荐图文
推荐政策法规
点击排行